
近日龙信金融,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就一起养犬管理案件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因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未束犬链被处以罚款。

根据蛇口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龙信金融,当事人孙某某于2025年9月19日10时04分,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半岛城邦一期3栋消防梯处,实施了“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未束犬链且未整改”的行为。蛇口街道办事处经立案调查后,认定该行为违反了《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依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蛇口街道办事处拟对孙某某作出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相关文书明确告知了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法定权利。
遛狗不牵绳被罚500元,你怎么看?(可多选) 合理,文明养犬需严格管理 处罚过重,应以教育为主 处罚太轻,还要加大惩处 关键在执法公平与持续性 说不清 提交
南方+记者 曾子航龙信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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